1110120 - 落實執行本市政策,如必要性之洽公人員應符合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方可入校。訓育組公告。
說明:
為維護學童健康,自即日起,落實執行本市政策,如必要性之洽公人員(非校內相關人員)應符合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方可入校,請詳閱。
一、因應國際疫情持續嚴竣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威脅增加,本市規範非校內相關人員(如來賓訪客或洽公人員等)入校時應符合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,出示方式如下:
(一)接種紀錄卡(小黃卡)。
(二)健保卡(有張貼疫苗接種日期)。
(三)疫苗接種數位證明(範本如附件1)。
(四)健康存摺之疫苗接種紀錄(下載健保快易通APP,健康存摺查詢方式如附件2)。
二、倘渠等人士未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則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為維護學童健康,自即日起,落實執行本市政策,如必要性之洽公人員(非校內相關人員)應符合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方可入校,請詳閱。
一、因應國際疫情持續嚴竣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威脅增加,本市規範非校內相關人員(如來賓訪客或洽公人員等)入校時應符合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,出示方式如下:
(一)接種紀錄卡(小黃卡)。
(二)健保卡(有張貼疫苗接種日期)。
(三)疫苗接種數位證明(範本如附件1)。
(四)健康存摺之疫苗接種紀錄(下載健保快易通APP,健康存摺查詢方式如附件2)。
二、倘渠等人士未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則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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